很開心同志法案通過了
我認為每個人天生就賦予
可以選擇喜歡什麼樣的人的權利
同志不該是該被社會迫害的一群人
異性戀享有可以結婚的權利
以同理心的角度,同樣有納稅的同志
為何不能也受到婚姻的保障?
法案通過後,未來他們的伴侶如果遭受生老病死
他們將有權簽字
並且可以陪伴自己一生摯愛到最後
而不是隔著急診室
因為不是配偶而不能進入的局面
這不就是人天生下來該賦予的權利與幸福嗎?
很開心台灣法律不再迫害他們
也希望法案通過之後,各界的聲音也能保持尊重
在社會上,也有非常多傑出的名人是同志
你手機是蘋果嗎?那你知道蘋果執行長提姆庫克
在2014年正式表明自己的同志身分嗎?
台灣之名設計師吳季剛也在國外與同性伴侶結婚了
Facebook創辦人之一的成員Chris Hughes
也為我們的臉書帶來了更好的社交平台
美國歌手瑞奇馬汀與英國歌手艾爾頓強
已故的時尚教父卡爾拉格斐也是同志
也都是同志的驕傲,這些傑出的同志
為社會帶來極大的影響力
也有許許多多造福了我們的社會
使我們的人生更多彩多姿
社會上也許多同志遭受到霸凌而輕生
我們不該成為加害者
雖然我是異性戀
但我非常支持同志
也支持他們享有自然人該享有的人權。